为进一步加强业务收费管理,规范收费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等规定,修订形成了《南通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收费标准》(详见所官网和大厅显示屏),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对于计量器具检定、校准与测试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,收费标准参照《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(2016年版)>的通知》(苏价费[2016]240号)。
二、新增项目收费标准参照其他计量技术机构收费标准、同类相似项目、或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定价。
三、未纳入收费标准的,跟被检单位协商进行议价收费。
南通市计量检定测试所
2022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