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
令 第54号
《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已经2003年9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局 长 李长江
二○○三年十月十五日
附件: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.doc